云南省泸水市鲁掌镇登埂温泉地热水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云南省泸水市鲁掌镇登埂温泉地热水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壹证通采电子招标平台(https://yztc.ynsmartcert.cn),在首页点击【供应商】,选择“用户登录”-“会员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并登录平台完善供应商基本信息(需提交并等待审核显示“验证通过”)。随后选择“壹证通采”专区,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我要投标】,点击【下载磋商文件】后即成功报名。同页面需同步下载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获取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并于2026 年 5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JRXJ-(招标)2026-002
2.2项目名称:云南省泸水市鲁掌镇登埂温泉地热水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服务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48.00万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
2.5采购需求:编制地热水资源详查(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采方案报告编制、采矿权范围勘测定界的工作
2.6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一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安排开展编制地热水资源详查(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采方案报告编制、采矿权范围勘测定界的工作,以及开展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前期调研、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等,各类规划成果的编制,配合采购人组织成果文件报批、评审审议,修改完善后提供最终成果文件并协助完成成果备案,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和后期服务等工作。
2.7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服务质量要求:本项目服务成果须严格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自然资源管理相关规定,满足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法定要求,成果须通过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评审、核查与备案,可直接作为登埂温泉地热水矿业权出让、登记的法定依据,确保项目合规落地。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拟参与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2.10磋商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整填报磋商总价及各项分项报价。本项目磋商报价为全包固定总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调研费、基础资料收集、数据整理与分析、技术方案及成果报告编制、勘测定界测绘、人工劳务、交通差旅、专家咨询、技术评审配合、成果打印装订、项目管理、企业管理费、税金、成果修改完善、报审备案配合、不可预见费及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一切费用与潜在风险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11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2.12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准。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2026年任意一年经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若未经审计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
3.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3.1 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不接受成交后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工作进行分包,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3.2 磋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矿产勘查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3 磋商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现场统一查询各申请人信用信息,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申请资格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3.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实际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6 年4月24日至 2026年4月30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云南壹证通采电子招标平台线上获取。
4.3项目获取/报名: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进入云南壹证通采电子招标平台(https://yztc.ynsmartcert.cn),在首页点击【供应商】,选择“用户登录”-“会员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并登录平台完善供应商基本信息(需提交并等待审核显示“验证通过”)。随后选择“壹证通采”专区,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我要投标】,点击【下载磋商文件】后即成功报名。同页面需同步下载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4.4云南壹证通CA办理:供应商参与电子投标,需办理云南壹证通CA数字证书,云南壹证通CA办理网站https://yzt.ynsmartcert.cn(全程在线申办,当天办理,当天邮寄)。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多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云南壹证通CA数字证书申领完成后,供应商前往壹证通采平台(https://yztc.ynsmartcert.cn)页面,点击“下载专区”,选择壹证通采CA驱动软件下载并安装CA驱动,随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插上云南壹证通CA数字证书,点击右上角【CA】按钮完成加密锁信息注册。(注:供应商如已办理过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的云南壹证通CA数字证书,可登录云南壹证通CA办理网站。https://yzt.ynsmartcert.cn点击“证书变更/更新”以新增“壹证通采”平台授权。)
4.5平台服务费:供应商每家200元(线上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300元/份(线下支付)售后不退。
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壹证通采电子招标平台(https://yztc.ynsmartcert.cn)
六、开、评标时间和地点
6.1时间:2026年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蓝山数码品味座三单元701室(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登录“云南壹证通采电子招标平台(https://yztc.ynsmartcert.cn)”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上传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7.1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壹证通采电子招标平台(https://yztc.ynsmartcer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壹证通采电子招标平台(https://yztc.ynsmartcer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信息为准,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2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7.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沧江路114号
联系人:李宗鹏
联系方式:0886-3052309
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蓝山数码品味座三单元1201室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方式:0871-63333378
2026年4月23日